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开展“红盾维权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消费和经营环境,加快推进“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市局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红盾维权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创新执法理念,按照“服务是宗旨,管理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拓宽监管领域,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为主要任务,以各区、县(市)为主战场,在全市打响以突出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目的的“红盾维权行动”,对重点市场、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并以此为载体,带动和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目标:
食品市场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任务:
1、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一是加大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加大对农村城镇、集镇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三是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四是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监管,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准入行为。
2、深入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一是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肉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三是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四是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
3、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一是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二是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活动;三是充分利用现有快速检测车和简易检测设备,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开展经常性的快速检测活动;四是不断健全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4、加大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查办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等行为,打击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打击以“送货下乡”之名,游乡串村向农民兜售各种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目标:
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化肥”“放心农药”和“放心农机”,维护良好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护农业生产。
任务:
1、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和农资商品的市场准入。依法建立和完善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记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2、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资生产、销售相对集中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等农资经营单位展开拉网式检查,清理检查面要达到百分之百。
3、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种子留样备查、农资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制度。加大对失信、严重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资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以农资经营企业信誉管理为基础,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为手段,以加强工商所市场巡查为保障的农资商品监管机制。
4、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等作为监测重点,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和发布市场监管预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资市场。
5、狠抓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从农民和企业的投诉中寻找案源,对发现的各类农资案件跟踪督办,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农资市场交易秩序。
(三)治理虚假违法广告
目标: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营造对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使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不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市场初步得到净化,违法广告情况有所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有所提升,消费者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任务:
1、治理医疗广告。重点治理内容虚假广告;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宣传广告;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病的广告,未经批准发布的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2、治理药品广告。重点治理虚假药品广告;“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等虚假用语广告;治疗肿瘤、爱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广告;未经批准擅自发布的药品广告等违法广告。
3、治理保健食品广告。重点治理直接或间接宣传疗效;与药品相混淆用语;暗示治疗作用;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形象;使用专家或消费者形象做证明等违法广告。
4、治理房地产广告。重点治理在未经批准没有土地证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预售房地产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权属有争议的;含有封建迷信内容;含有绝对化用语及豪宅耀富等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等违法广告。
5、治理化妆品广告。重点治理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性能虚假夸大宣传的;使用他人名义保证的;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使用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用语等违法广告。
6、治理涉农广告。重点治理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虚假宣传广告。
(四)整治霸王条款
目标:
对电信、旅游、房地产、屋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铁路、民航等公用企业和大中型商场、酒店、宾馆、娱乐、照相等行业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合同条款进行点评和清理。
任务:
1、加大社会关注的合同欺诈案件查处力度。继续清理电信、旅游、房地产、屋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铁路、民航、邮政等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滥用支配地位、强制交易和限制竞争行为;清理商场、酒店、宾馆、娱乐、照相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同格式条款,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2、加大买卖、加工承揽、重要生产资料合同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保险、医疗、中介、电信、交通等领域的合同欺诈行为和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
3、全面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
(五)开展重点领域维权行动
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拓宽维权领域,提高维权效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任务:
1、开展移动通讯、成品油、旅游、美容美发、化妆品、建材、家装、汽配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计划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抽检工作。
2、突出重点,努力提升12315工作平台效能。要在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坚持“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相结合,不断加强12315工作平台建设,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
3、拓宽领域,努力加强12315申诉举报站(点)建设。要在巩固和发展己有的12315申诉举报站(点)基础上,抓住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空白点,加大推进12315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的工作力度,努力扩大12315社会覆盖面。
4、开展卓有成效的消费指导工作。针对消费者投诉、咨询和消费调查中反映的消费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综合运用消费调查、消费体验、消费比较实验、专家点评等多种手段,规范消费市场,推进维权关口前移。
5、提高消费纠纷的处理水平。加强接待消费者咨询、投诉工作的力度,发挥和解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消协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消协法律援助中心的接案率和成功率。
6、强化新闻媒体披露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过程中的促进作用。广泛联合各级新闻媒体,结成坚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阵营,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例和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公开揭露批评。
(六)打击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商业贿赂
目标:
1、扩大案件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商业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建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监控网络,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违法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传销和变相传销严重危害的认识,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不发生恶性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市得到有效遏制。
3、查处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督促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完善内控制度。
任务:
1、严厉打击“傍名牌”、制售仿冒知名商品和虚假宣传、误导性宣传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家用电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假冒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2、以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为重点,加强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易发区、多发区的监控,组织突击检查和排查,坚决查禁“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等方式进行传销的行为。
3、以整治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产品经销、资源开发、保险、教育、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完善申诉举报激励机制,努力扩大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4、以明晰出租柜台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为重点,加强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的管理,及时纠正和查处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打击商标侵权
目标:
通过强化商标监督管理职能,为商标权利人提供有效的行政保护;通过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商标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商标意识和商标保护意识
任务:
1、严厉查处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建材、农资、化妆品及汽车配件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商品上发生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2、严厉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3、严厉查处侵犯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及特殊标志(特别是奥林匹克标志)商标专用权和特殊标志专有权的侵权假冒案件。
4、严厉查处侵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别是绿色食品商标)专有权的侵权和假冒案件。
5、以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切入点,坚决打击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违法行为。
6、加强对各种展销会、博览会、洽谈会的商标监管工作。
7、积极深入我市重点商标企业,帮助解决在商标使用、许可、转让、续展、保护及商标纠纷中遇到的问题。
(八)加强监管优质服务
目标:
1、本着城区“管精管好”、城乡结合部“管住”、农村“管到”的原则,合理配置管理资源,提高监管效能,规范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市场经营行为,查处违章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2、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深入转变职能作风,切实找准抓住服务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突破点,大胆探索实践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努力营造和谐优良、近悦远来的发展环境。
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重点打击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非法经营行为。
2、严把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健全完善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特别对事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的生产、经营,以及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直销机构、盈利性医疗机构、美容服务等重点行业的资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核对申请登记项目。
3、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市场退出管理机制,实施市场禁入“黑名单”制度。
4、围绕促进老工业基地振兴,认真落实省局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意见,加强与大庆、齐齐哈尔局的协调配合,提高一体化服务水平。围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服务第三产业发展。培育各类专业市场,推进城乡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围绕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三、实施步骤
“红盾维权行动”时间安排为2007年6月至11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19日)。动员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行动措施,分解落实任务。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搞好思想发动。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市局党组有关“红盾维权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加深对开展“红盾维权行动”重要意义的理解,把思想统一到加快推进“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主题上来。
2、搞好调查摸底。各组、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以地域为中心,以各区县(市)为主战场,对辖区内监管领域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工作主动权,明确“红盾维权行动”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3、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组、各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按照市局方案的统一安排,制定出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措施得力、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建立健全督办考核机制,确保各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阶段(6月20日至10月31日)。全市工商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分工协作,依法行政,依法维权,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召开“红盾维权行动”启动大会,时间为2007年6月20日,全市工商系统正式打响“红盾维权行动”战役。各部门各单位在启动大会后,要统一行动,深入各监管领域,展开声势浩大的“红盾维权行动”。
2、各组、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大规模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办各类经济违规违法案件,特别要注重查办大案要案,在社会上形成威慑力,震慑不法分子。查办大案要案的数量要有一个大的突破。
3、注重为百姓维权,让百姓切实体会到“红盾维权行动”实际成果。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局对各单位、各部门“红盾维权行动”进行验收和总结,表彰奖励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红盾维权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总结行动取得的主要成果,又要总结整个行动中干部职工表现出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拼搏精神,把经验总结足,同时又要把问题和不足找准,以便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2、市局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红盾维权行动”进行考核,既考核工作成果,又考核各级干部在“红盾维权行动”中的现实表现。
3、市局召开“红盾维权行动”总结大会,表彰奖励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方法措施
开展“红盾维权行动”,要依据市局的总体安排,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工作,做好“三个结合”。
(一)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实现哈尔滨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要通过开展“红盾维权行动”,增强党员干部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服务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为全部工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促进者,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参与者,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推动者,提高行政效能、改善发展环境的创造者,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与创新执法理念,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履行好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任务,牢固树立“服务是宗旨,管理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理念,增强创新改革意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为民行政。要以扎实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行动”为牵动,加快创新改革步伐,实现工商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与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结合起来。在开展“红盾维权行动”中,要注重锻炼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把这次行动作为一个大课堂,在行动中培养各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红盾维权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红盾维权行动”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组 长: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彬
副组长:市局各位局领导
成 员: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分工如下:
1、综合指导组
组 长:何 群
副组长:夏卫华
成 员:办公室、财审处、后勤中心有关同志
职 责:负责情况综合、工作指导、对外宣传、后勤保障等项工作。
2、行政执法组
组 长:姜一鸣
副组长:代庆成
成 员:公平交易处、市场处、商标处、广告处、食品办、经检支队全体同志
职 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在“红盾维权行动”中,依法行政,强化重点领域、重要市场、商品等的监管,开展专项打击治理等行动,协助查办大要案件。
3、服务发展组
组 长:邵晓春
副组长:曹万荣
成 员:企登处、企管处、外资处全体同志
职 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在“红盾维权行动”中,强化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为地区经济发展办好事实事。
4、消保维权组
组 长:迟道春
副组长:李建华
成 员:消保处、12315、消协全体同志
职 责:指导督促各单位在“红盾维权行动”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5、法制监督组
组 长:邵晓春
副组长:韩宏宇
成 员:法制处、监察室、信息中心全体同志
职 责:指导监督各单位在“红盾维权行动”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履行职责,卓有成效开展工作。
六、有关要求
开展“红盾维权行动”是从现在起到年底全局的中心工作,各级组织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启动、深落实,切实把“红盾维权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局领导成员结合各自分工,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帮助分管单位,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发现“红盾维权行动”中的共性问题,总结成功经验,用以指导面上的工作。各级领导班子要负全责,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红盾维权行动”。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切实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红盾维权行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员齐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并将成立机构的情况(包括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到市局领导小组综合指导组。
(二)要努力探索创新。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把探索和创新贯穿于“红盾维权行动”的全过程,在创新中求实效。要结合开展“红盾维权行动”,继续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以宣传学习“红盾维权行动”中的先进典型为切入点,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工作,大力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先进的氛围,促进“红盾维权行动”开展。
(三)要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组、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建立联动机制,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内部间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上下协调、左右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还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公安、卫生、农业、商务、城管、质检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效果。
(四)要狠抓检查落实。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要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要搞好舆论宣传。要紧紧围绕“红盾维权行动”这一主题,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红盾信息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红盾维权行动”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为开展“红盾维权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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