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开展2006年度内资企业年检的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2006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均应在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年检手续(也可登陆哈市工商局网站WWW.HRBGS.GOV.CN进行网上年检),逾期未年检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OO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