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创建平安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2005年创建平安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创建“平安市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2005年市级重点推进创建平安市场名单

 

二OO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年创建“平安市场”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 “平安哈尔滨”活动的决定》和哈尔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的《2005年创建“平安哈尔滨”工作方案》的部署,为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市场”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5年创建平安市场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哈尔滨”总体要求,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市场繁荣为目标,切实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监管部门、市场主办单位和商品经营者的作用,强化基础建设,打牢创安基础,在市场硬件建设上确保设施安全,在市场监控体系建设上确保人身安全,在市场防范体系建设上确保财产安全,在市场监管执法上确保交易安全,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哈尔滨经济的快发展、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市场活动,努力提高商品市场的五个能力。一是增强业户的创安意识,努力提高守法经营能力,业户的参与率达到百分之百,全年市场内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无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努力提高市场硬件环境的保安能力,市场隐患的排查率达到百分之百,整改合格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三是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市场的防范能力,市场治保组织、市场重点人员的治安档案、市场电视监管网络、对市场劳务人员的管理达到四个百分之百,治安案件比上年同期下降;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长效监管能力,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活动,及时化解交易纠纷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市场信誉明显提高,交易双方的安全感明显增强;五是加强整体协调,努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市场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案件和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污染事件,达到秩序良好、环境优良、群众满意、安全稳定的标准。

三、创安标准

围绕设施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费安全的要求,确定创建平安市场的九项标准是:

(一)组织领导制度化。建立市场创安工作组织体系,创安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有效的打击机制、完善的防范机制、长效的管理机制、可行的应急机制和坚强的保障机制,确保创建平安市场工作深入开展。

(二)形成广泛参与的群众基础。在市场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营造创安工作,使市场经营者对创安工作的知晓率达到百分之百。市场内安全提示、消费指示、危险警示标志清晰。

(三)群防群治工作到位。建立并及时更新市场治安档案,对劳务人员进行统一监管,按照每50个摊位配一名保安员或治安积极分子标准建立保障组织。

(四)公共安全保障有力。安全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制。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安全等治安事故。市场设施部署合理,通道畅通,安全器材合格、有效。

(五)打击犯罪及时有效。形成执法机关主抓,主办单位内保,经营者联防和经常性“严打”工作和防范机制,市场内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2005年市场内的治安案件发案率与2004年同期相比要下降10%,结案率要达到98%,经营者满意率高于95%。

(六)安全防控体系完善。大中型市场要根据需要和有关安全规范,建立和完善烟感报警、消防喷淋、电视监控体系,有专用的监控室和专业的工作人员,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形成人防、技防、物防为一体的防控体系。

(七)商品经营规范有序。经营者亮照经营,佩带统一的经营标志,食品经营者证、照齐全,建立经营台帐,主动出具信誉卡,实行索证验物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检测站,定期组织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专项抽检,及时公布检测信息。严格禁止使用和销售剧毒化学危险品,市场内不发生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八)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市场长效监管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监管行为,重点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野蛮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对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商品、剧毒物品等危险品的清理整治,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建立公平有序的交易秩序。

(九)市场公信力提高。积极开展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业户的评比活动,推行先行赔付等维权措施。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今年是创建“平安市场”见成效、上水平的关键之年。各分局、县(市)局、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安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创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强化对基层创安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和完善创安机制,把创安的各项任务目标分解到市场、分解到人头,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长效。

(二)明确任务。创建平安市场是创建平安哈尔滨的重要内容,市场主办单位是创建“平安市场”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受益者,要把平安市场放在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按照要求加强市场创安工作的组织、制度建设,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市场基础建设,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市场治安民警队和工商所要明确任务,分工合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市场处、治安民警支队负责对全系统创安工作的组织、检查、协调、指导,总结和反馈创安工作信息。市场治安民警队是创建平安市场的主力军,要建立和完善市场治安防范体系,打击欺行霸市、流氓滋扰、盗窃拎包、赌博贩黄等违法犯罪活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治安民警队要密切配合,突出职能,强化对主办单位的监督指导,并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市场交易安全和对经营者的教育工作。

(三)有序推进。6月之前,为调查评估阶段,要组织力量与主办单位对接,建立创安机制,明确创安工作重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确定2005年市、区(县)两级重点创安达标单位,对年度市级重点创安市场,要指定创安责任人,与市场主办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创安计划,确保重点创安市场按期达标。第三季度为整改达标阶段,按照九项标准进行对标达标。第四季度市局组织力量检查考评,并进行命名表彰。

(四)注重实效。要把创安作为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建立科学的达标规划和完善的考评体系,严格标准,成熟一个,考评命名一个,不断拓展达标面。对年底前达不到创安标准的市场要给予“黄牌”警告。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创安工作。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通过创建平安市场活动,更好地促进市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

 

附件

 

2005年市级重点推进创建平安市场名单

 

1、透笼轻工市场  (2004年平安市场示范单位)

2、玛克威商厦   (2004年平安市场示范单位)

3、红旗家具城   (2004年平安市场示范单位)

4、香坊中心市场  (2004年平安市场示范单位)

5、新吉商城

6、建设街鞋城

7、动力哈安市场

8、鞋业总汇

9、远大鞋城

10、海城装饰材料市场

11、船舶电子大世界

12、曼哈顿商厦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