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正规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用语规范
1、应使用“请进”、“请到我这来”、“请您记一下”、“您好”、“请讲”、“请稍候”、“对不起”、“多谢合作”、“再见”等文明用语。
2、禁止使用“不知道”、“不清楚”、“没办过,不知道怎么办”、“你等着吧”、“再说吧”、“急什么”、“怎么不早说”、“不是跟你说过了吗”、“我不管”、“找别人去”、“找领导去”等生硬、不文明用语。
形象规范
3、树立忠于职守,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甘为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勤政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
4、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四个一:办事程序一看就清楚,执法程序一问就明白,依法行政一听就服气,热心服务一办就满意。
5、保持良好的仪表形象,按规定着装,做到:仪容整洁、着装规范、举止端庄、风纪严整。
6、文明办公,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行为规范
7、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服务热情周到,百问不烦,百答不厌,有呼必应;办事效率高,快节奏,衔接顺畅,能办的事马上办,需研究的事情抓紧办,急需办理的事情要急事先办、特事特办。办不了的事耐心解释“为什么不能办”和“怎么才能办”。
8、市场登记设专线咨询电话(4639410、4686216),可通过咨询电话预约服务、询问登记事项,对特殊情况可采取登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形式为登记对象排扰解难。
9、实行首问责任制,负责登记工作的第一个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不但自己要认真接待,还要负责与下一环节的工作人员搞好衔接,保证每个环节上都有明确的责任人。
10、受理人员应力争对申请人一次讲清办理登记手续应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文件、证件。
11、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在接到材料后签署受理意见,并于当日转交下一岗位工作人员。
12、负责实施调查的人员应在接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签署意见、报处(科、股)长审批。
13、坚持“承诺制”和“公示制”,按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核、登记、发照(证)工作。
14、受理人员因故不能到岗工作,应事先请假,并将本职工作交由他人承办。
纪律规范
15、不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串岗、聊天、闲谈、办私事。
16、当日事当日毕,不得随意将登记申请事项的经办人支到下午或下个工作日。
17、对服务对象不理解的问题要耐心解释,或请本部门领导解决,不与服务对象争吵。
18、不在工作和午休时间喝酒。
19、登记材料顺次传递,不回传,不越权受理、审核、发照,不利用职务之便办人情照。
20、廉洁服务,认真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