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确认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具体负责以下内容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股份合作企业;

4、联营企业;

5、公有制单位参股的有限公司;

6、公有制单位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7、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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