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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答: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经营范围。
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答、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5、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依法设立会计帐簿?
答: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立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6、什么是合伙企业?
答: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7、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8、合伙企业如何签定合伙协议?
答: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9、哪些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10、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如何处罚?
答: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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